山东艺术学院第五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暨“青春之歌”校园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本次校园歌手大赛,为宣扬建党90周年,弘扬红色主旋律,通过大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进一步培养广大学生对党的深厚情感,从而展现我校学生青春风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山东艺术学院团委主办,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承办。
二、参加对象:
山东艺术学院在校学生(研究生、本科、专科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内容和形式:
1、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丰富校园文化艺术,要求参赛曲目能反映健康正面、积极向上的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唱响时代主旋律。
2、比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参赛选手不可两组兼报。
3、演唱形式可为独唱或组合,参赛选手请自备质量较好的伴奏带(CD或磁带)。
四、比赛安排:
1、初赛阶段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积极发动学生参赛,确定本学院参赛选手和参赛作品后,并于截止日期2011年4月11日前将报名表交至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报名人数不限,初赛时间、地点为:
4月14日下午2:00 长清校区初赛 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4月15日下午3:00 文东校区初赛 音教学院排练厅
2、决赛阶段
2011年4月21日下午2:00在长清校区图书馆报告厅进行决赛,决赛选手按专业组、业余组初赛选手成绩排序选出,每组各9人,名单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设业余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校团委(长清校区)
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文东校区教学楼412)
联系电话:86522022(长清校区) 86567136(文东校区)
联系人:罗琳(长清校区) 阚京田(文东校区)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
2011年4月6日
山东艺术学院第五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青春之歌”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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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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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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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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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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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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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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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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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曲目 |
初赛:
决赛:
注:初赛、决赛曲目可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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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方法 |
专业组选手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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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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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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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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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组合选手请在报名表姓名一栏中填写组合名称,将成员姓名填写备注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