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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之第二届“齐鲁风韵”山东省大学生书画展活动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5-11 [来源]: [浏览次数]:

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之第二届“齐鲁风韵”山东省大学生书画展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山东省美术的发展繁荣,丰富高校艺术文化生活,反映当代大学生美术审美特性,倡导艺术创新的多样化,鼓励大学生美术专业及美术爱好者多出精品力作,由共青团山东省委等单位主办,山东艺术学院团委承办的“齐鲁风韵”山东省第二届大学生书画展将于20115月在山东艺术学院举行。

二、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等

承办单位: 山东艺术学院团委

三、评选委员会由山东艺术学院聘请专家组成

、展出日期:20116月中下旬。

五、展出地点:山东艺术学院美术馆(长清校区)。

、参展要求:

1、凡自2008年“齐鲁风韵”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书画大赛以后创作的作品,无论是否参加过何种展览,均可选送作品参展。

2、送展作品一律在背面填写清单(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应逐项填写清楚.

3、作品限于国画、书法、篆刻作品。

4、参展作者面向山东省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5、送交作品照片以学校为单位集体报送,不接受个人送件

七、参展要求:

参展单位于525日前将本单位参展作者作品17寸照片参加初评,照片注明作品题目、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详细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不接受电子照片,作品谢绝合作;初评结果将于531日公布,通知参展学校团委初评入围者名单,(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同时在山东艺术学院团委网站公布。

参展单位于61日至615日集体邮寄原作,所有作品展览结束后全部退件,驻济高校到山艺取件,其他作品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寄送。

八、送件要求:

作品不接受镜框装裱,建议卷轴装裱, 尺寸不超过8尺。作品背面右下角须写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尺寸、地址、邮编、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九、收作品照片及作品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紫薇路6000号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邮编:250308

收件人: 王飒

联系电话:(053186522051

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二、画展信息可登录 山东艺术学院团委 http://www2.sdca.edu.cn/tw/index.asp

山东艺术学院团委

山东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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