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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08-03-12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根据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做好“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积极开展“关于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评选工作。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请3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团委办公室,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文章的目录及申报文章正文),通过电子信箱的方式上报(linlin001103@163.com )。未按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山东艺术学院团委

2008年3月11

关于做好“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全省共青团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全省共青团、青年工作的蓬勃发展,根据《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实施意见》(鲁青办

[2004]14号)的精神,团省委决定继续开展“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届调研奖参评选题分理论研究、工作对象研究、共青团工作研究三类。每个单位原则上推报调研文章5-8篇。

2.文章由各单位以纸质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报送。同时报送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综合材料。内容包括本单位负责调研奖申报工作的同志姓名及联系方式、文章目录(含篇名、作者、单位、文章类别)。

3.每篇文章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并使用word格式排版,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4号仿宋,页边距上下各4cm,左右各3.2cm

4.严禁抄袭,如发现抄袭现象,将取消抄袭者的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5.申报截止日期为317,以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通过邮寄的方式上报;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文章的目录及申报文章正文),通过电子信箱的方式上报。未按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届调研奖的申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出一批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省共青团调研工作水平。团省委将对评选出的获奖作品进行通报表彰,并择优上报团中央参加全团调研奖评选。

申报材料请报团省委办公室,电子邮件发出后与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

联系地址:济南市英雄山路4 团省委办公室

编:250002

联 系 人:宋安刚

联系电话:0531-82073811

电子信箱:82073811@163.com

附:1、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个人)成果申报表

2、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集体)成果申报表

附件1

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个人)成果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申报作品类别

申报作品标题

内容提要

市级团委意见

(盖 章)

2008

附件2

山东省共青团调研奖(集体)成果申报表

申报集体

申报作品类别

申报作品标题

内容提要

市级团委意见

(盖 章)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