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艺术学院共青团“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山艺团通字(2007)第8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2006年,我院各级团组织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以竭诚服务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为主线,以精品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建立健全团组织体系为突破,较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在素质教育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其间,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和集体。
为表彰先进,鼓舞和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发挥团员青年先锋模范作用,为我院新的发展而不懈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评优工作,并在今年五月集中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步骤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召开团支部会议并布置评比工作,使每个团员明确评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熟悉评比的条件和要求。
2、团支部按照条件相应提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推荐名单,听取支部书记意见后,召开团支部会议讨论通过,报各团总支审核。
3、“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候选人的推选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的基础上,由各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及其工作实绩,磋商确定候选人上报名单。
4、“先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在具备条件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推选出团支部班子建设好、凝聚力强、有团的活动阵地、组织制度健全有效、活动丰富多彩且富有创意,在所在二级学院团支部中具有较好影响的集体。
5、“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大优秀团员标兵”、“先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由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审批。
二、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标准,实事求是。
2、具体方法见附件:《山东艺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
3、各类先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同时“十大优秀团员标兵”、“红旗团支部”须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4、所有申报事迹材料均采用电子版(A4版面,四号仿宋体);各类先进申报表格在团委主页下载,须上交打印件(一式两份)。
三、评选时间
1、4月26日前,各团支部总结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并将初选名单上报各团总支;
2、5月20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审核后的名单及有关资料报送团委;
3、5月下旬,院团委确定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监督,严格把关,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评选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条件。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各类先进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及团支部的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并上报团总支审核。
2、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级团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务必于5月20日前将申报先进的材料送团委,逾期将作为弃权处理。
特此通知。
附:山东艺术学院共青团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暂行).doc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200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