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大学生志愿者
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山东艺术学院服务山东文化强省建设行动计划(2012—2015)》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育人工作的通知》,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认知国情、提升自我,根据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暑期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者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九十年 报国永争先 投身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二、指导思想
2012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契机,以引导和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目标,坚持“全面部署与重点组织相结合、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相结合、项目实施与有效传播相结合”以及“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在前期调研基础上,针对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以科技支农为重点,广泛动员学生开展各种形式和内容的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实现促进学生成长、服务基层发展双向受益。
三、活动内容
(一)庆祝建团90周年主题实践活动
1、开展“红色之旅”活动。组织大学生到红色革命圣地参观学习,了解共青团在我党带领下开展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和成就,增强大学生对团的感情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热爱,让大学生在实践中亲身感受到祖国建设的伟大成就,树立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开展“永远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爱国主义和热爱中国共产党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基本国情的宣传,在全社会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历程和伟大成就,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
3、开展“送理论政策下乡”活动。组织优秀学生党员走进基层社区、厂矿企业,通过文艺演出、专题巡讲、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宣传阐释十七届六中全会、“两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加深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进一步坚定大学生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二)专业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院要紧密结合专业特点,以“带薪实践”为切入点,以加强专业学习、促进职业发展规划、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开拓就业市场为结合点,积极组织、引导学生广泛、深入开展符合专业特色和学生需求的专业性社会实践活动,使大学生在专业实践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并实践蕴涵在专业理论中反映人类文明成果、体现科学精神、揭示事物本质规律的内容,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发掘各类资源,通过校地共建,争取建设更多的高质量“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引导广大学生特别是高年级学生赴基地见习实习,丰富职业经历,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乡村(社区)文明行动
各学院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以行政村和新型农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村容村貌建设、村风民俗建设、乡村道德建设、生活方式建设、平安村庄建设、文化惠民建设为重点,以营造新环境、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实现新发展为目标,组建各种适合地方需求的大学生文化、艺术下乡服务队,要以我校“第一书记”的三个帮包村为重点,开展艺术下乡、文艺演出,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安定、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
(四)社会调研活动
组织大学生围绕社会热点、结合专业特色,深入社会广泛开展考察、调研活动,活动选题应把握时代脉搏,关注社会发展中的新现象、新问题。积极开展聚焦时政、两会、民生、大学生就业创业、“十二五”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民俗民风等内容的考察和调研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形成调研成果,为实践地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积极组织参加团省委、大众日报社联合举办的第四届“调研山东”社会调查等活动。
(五)公益活动和社会服务
引导大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专业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重点开展大学生关爱农民工子女服务活动,结合留守农民工子女的现实需求,依托乡镇活动场地、农民工子弟学校、农民工聚居地、留守的农民工子女集中的村镇学校等,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重点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文体活动、爱心捐赠等志愿服务,积极探索高校与农民工子弟学校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
(六)其他活动
鼓励各二级学院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情况,放宽视野、大胆设计,寻找利用社会资源,自行设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活动安排
(一)立项申报阶段(
6月
12日
—
6月
22日
)
今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实行项目化运作,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结合社会需求,精心设计活动项目,认真填写《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表》和《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汇总表》,于
6月
22日下午
4点前
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立项评审阶段(
6月
23日
—
6月
30日
)
校团委根据上报立项情况,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名单。同时,鼓励各学院实施院级立项,调动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扩大参与面。
(三)活动开展阶段(
7月
1日
—
8月
31日
)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文件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扎实实施本学院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及时通过青春山艺网站基层播报、共青团微博体系等校内外媒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展示实践活动风采,交流活动体会。
(四)成果材料上交评审阶段(
9月
5日
—
9月
30日
)
各二级学院要在
9月
30日前
做好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各项总结工作,具体要求详见9月份团委通知。
(五)总结表彰阶段(
10月
1日
—
10月
30日
)
学校将对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表彰。根据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单位、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服务队、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围绕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培训,帮助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专业上、身体上做好准备;鼓励学院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优秀专业教师担
任带队
老师,对实践活动进行指导;要高度重视社会实践安全,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是本单位社会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团总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要周密制定安全预案,为每支团队配备至少一名指导老师,负责实践活动的指导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导教师在实践活动中要全程负责,实行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向所在学院党总支和团委汇报活动安全情况。
(二)要努力实现社会实践活动效果最大化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按照“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工作要求,深入调研,掌握基层需求,根据不同需求和各自的专业特点进行活动立项,精心设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扩大活动覆盖面,要求每一名学生至少参加一项(为期一至两周)社会实践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微博等新闻媒体,深入挖掘亮点,对社会实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团队、个人进行及时宣传推广,尤其要做好整体宣传和深度报道,进一步提升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社会实践的育人功能。
(三)要探索适合学院实际的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开辟多种形式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巩固新、老社会实践基地,逐步形成集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就业创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优质基地,形成符合学院实际的“基地群”,学校将择机评选社会实践示范基地。
附件:1、
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表.doc2、
山东艺术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汇总表.doc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2
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