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艺术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学习践行十八大和两会精神,传承、弘扬雷锋精神,强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升青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培养青年学生“强责任、重担当”的奉献意识,充分发挥青年学生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和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校志愿服务行动实现新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在2013年团内先优评选活动中增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项目。
一、表彰项目设置
“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雷锋岗)、“寻找我身边的雷锋”——最美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雷锋岗)
要有明确的主题和创建口号;要有持续的志愿服务活动,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遵守道德规范,倡导文明新风,奉献社会,服务师生。依托本专业特点,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领域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产生较好的社会反响。(每学院申报1个)
(二)“寻找我身边的雷锋”——最美志愿者
坚持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能够积极参与大型社会活动以及扶贫济困、帮孤助老、关爱农民工、治安防范、支教助学与未成年人帮教、人文和生态环境保护、文体科技与医疗卫生服务、普法与法律援助、城乡社区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包括文明出行)等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异;参与志愿服务时间长,志愿服务能力强,在活动组织或活动实践中有一定影响,社会认知度高;已经获得各级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的优秀志愿者可优先推荐。(每学院申报1-2人)
三、评选程序
本次推荐评选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1、推荐评选阶段(截止到3月29日)。各学院推荐上报人选及先进事迹。
2、表彰宣传阶段(4月初)。完成评审。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把推荐评选“山东艺术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活动作为加强学生“强责任重担当”思想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推荐、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切实将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出来。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各自学院志愿服务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弘扬志愿精神,激励更多青年学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全校志愿服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3、统一格式,按时上报。各学院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于3月29日前发校团委邮箱。
联 系 人:吕琦
联系电话:86522022
电子邮箱:sytw2022@163.com
附:山东艺术学院“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
申报表.zip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