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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魅力新星才艺大赛活动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1-09-27 [来源]: [浏览次数]:

山东艺术学院第五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第二届魅力新星才艺大赛活动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本次魅力新星才艺大赛,为庆祝建党90周年,弘扬红色主旋律,通过大学生展示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才艺,进一步培养广大学生对党的深厚情感,从而丰富大学生的文化娱乐生活,发掘具有特色的才艺新星,为具有才艺特长的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现自我的平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校团委主办,戏曲学院团总支承办。

二、参加对象:

山东艺术学院在校学生(研究生、本科、专科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内容和形式: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丰富校园文化艺术,要求参赛作品能反映健康正面、积极向上的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弘扬时代主旋律。

四、比赛安排:

1、报名: A、报名方式:各二级学院选送2名优秀参赛选手直接晋级复赛,其他同学可以以个人名义参加海选;

B、报名地点:各二级学院直接将推荐选手名单交给戏曲学院学生会,其他参加海选同学在长清校区餐厅门口报名;

C、报名要求:每位参赛人员将各自的姓名、学院、联系方式填写清楚。

2、比赛:

A、参赛要求:a、每位参赛选手自行准备参赛所需的伴奏带、道具;

b、每位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内容及伴奏带交给大赛筹备组,过期不候;

c、为了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参赛内容一经上交不可更改。

B、比赛流程:a、初赛、复赛阶段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积极发动学生参赛,确定本学院参赛选手和参赛作品后,并于截止日期20111010日前将报名表交至戏曲学院团总支,报名人数不限,初赛时间、地点为:

1012 1800 初赛 戏曲学院一楼排练厅

1014 18:00 复赛 戏曲学院一楼排练厅

b、决赛阶段 2011年10月18晚在长清校区操场进行决赛,决赛选手名单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A、语言类(演讲、朗诵、小品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B、曲艺类(戏曲、相声、杂技、武术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C、歌舞类(舞蹈、演唱、器乐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22022 86522166

联系人:罗琳 高玮玮 卜小川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戏曲学院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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