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和“百佳团支书”校级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精神,同时推动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中央学校部在全国高校中将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和“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根据上级团组织的统一安排,现就校级选拔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精神,选树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团支部和团支书典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重要要求。
二、活动范围
各基层团支部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团支部: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要求,在“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工作成绩较为突出。
(2)组织设置、基础团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较为规范和健全,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团结一致,在团员学生中有较高认同度。
(3)积极参与和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三下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三走”活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行动等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和活动,在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方面有积极探索和实际成效。
2.百佳团支书:
从“示范团支部”的团支书中进一步遴选产生。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较为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所有课程不得有不及格现象。不得有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四 、活动安排
1、本次申报,我校将推荐 “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及候选集体的团支书至省级团委学校部。
2.省级遴选活动(2015年11月上中旬):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将按照分配名额的120%,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报送至团中央学校部。
3.全国遴选活动(201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示范团支部”和100名“百佳团支书”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团中央学校部名义在有关媒体平台正式发布结果名单,并进行通报表扬,不另发放证书、奖牌,不进行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团支部进行申请,筛选出符合条件、特点突出、工作得力、能够作为代表的团支部报送校团委,参加校级选拔活动,优秀团支部和团支书将推荐参加全省遴选。文字材料的组织撰写要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凸显成效。
2.每个学院最多报送1个团支部和1名团支书。根据文件要求,该团支书应是推报团支部的团支书。学校将通过评选推荐5个团支部及其团支书参加全省、全国评选。
3.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10月28日(周三)中午下班前将“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和“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附件2)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邮箱:sytw2022@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团 委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
“示范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省份: 学校:
团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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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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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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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团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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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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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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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团支部名称请务必详细,如XX大学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班团支部
附件2:
“百佳团支书”候选个人申报表
省份: 学校: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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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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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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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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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团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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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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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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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500字以内,文字鲜活生动,适宜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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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团支部名称请务必详细,如XX大学XX学院XX专业XX年级XX班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