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1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
为进一步补充、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统计数据,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现将2011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认真做好数据补录工作。各统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统计数据进行认真核查、补录,并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准确录入2010年以来新发展的团员信息;二是准确统计并录入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学校战线团的基本信息;三是逐一核对并录入2010年以来新建的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基本信息;四是准确掌握并录入央企本级和二级以上法人单位团组织的基本信息。请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务必于7月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截至6月30日的统计数据汇总后报至团省委组织部。
2. 按时完成2011年度数据统计工作。各统计单位要在数据补录工作的基础上,将新建团组织的组织信息、干部信息和新发展、新接收的团员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务必保证本地区、本系统2011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高质量、高标准地统计上来。请共青团各市委,各大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委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汇总后报至团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准确掌握各级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基本情况,不断提高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团省委将把团统工作与对团组织的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执行“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要求,同时对团统工作不合格单位的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各市级团委要高度重视团统工作,选派专人负责,按时报送数据。
联 系 人:侯继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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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