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术学院第四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齐鲁风采”校园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本次校园歌手大赛,旨在通过引导大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歌曲内容要体现齐鲁文化特色,展现我院学生青春风采,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
一、主办、承办单位:
本次大赛由山东艺术学院团委主办,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承办。
二、参加对象:
山东艺术学院在校学生(研究生、本科、专科大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内容和形式:
1、参赛曲目要求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要求尽量体现齐鲁文化特色,展现齐鲁风采,丰富校园文化艺术,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校园歌曲。
2、比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为美声、民族唱法,其余为业余组,参赛选手不可两组兼报。
3、演唱形式可为独唱、组合,参赛选手请自备质量较好的伴奏带(CD或磁带)。
四、比赛安排:
1、初赛阶段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确定本学院参赛选手和参赛作品后,于2009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交至院团委或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报名人数不限,比赛曲目不限,初赛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决赛阶段
2009年5月26日晚进行决赛,决赛选手按专业组、业余组初赛选手成绩排序选出,每组各9人,名单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专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设业余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文东校区)、院团委(长清校区)
联系电话:86427316(文东校区)、86522022(长清校区)
联系人:阚京田(文东校区)、吕慎刚(长清校区)
山东艺术学院团委
音乐教育学院团总支
2009年5月6日
山东艺术学院第三届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
“青春之歌”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
姓名 |
|
性别 |
|
一寸
免冠
照片 |
|
系别 |
|
专业 |
|
|
参赛组别 |
|
年级 |
|
|
参赛曲目 |
初赛:
决赛:
注:初赛、决赛曲目可重复 |
|
演唱方法 |
专业组选手请注明 |
|
演唱形式 |
|
|
曾获奖项 |
|
|
备注 |
|
注:组合选手请在报名表姓名一栏中填写组合名称,将成员姓名填写备注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