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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团(总)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1-11-17 [来源]:山东艺术学院团委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文件要求,坚持全团大抓基层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增强基层团支部(含团总支部,下同)的组织力和工作活力,现就开展“对标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12月15日前完成。

二、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四、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11月25日前)

各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方法详见附件4,注意:录入对标定级前,需确定已录入“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否则系统可能判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被列为后进团支部和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填写《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信息台账》(附件2)。

(二)团总支复核认定(12月10日前)

团总支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并填写《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附件3)报团委。

(三)校团委抽查评估(12月15日前)

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下属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注意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五、实施

(一)分级负责。各团总支统筹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要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也可结合实际给予其他合理激励。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2020年、2021年连续2年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校团委向学院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三)总结报告。团总支在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12月10日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全部录入,并将总结评估情况(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附件2和附件3报校团委(电子版发团委邮箱sytw2022@163.com)。

附件:

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2. 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信息台账

3.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4.“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