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按照团省委有关要求,现将年底前我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1.党史学习教育
(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五个专题学习查缺补漏(尤其是新生团支部),确保团支部全覆盖,指导督促团支部开展“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团日并及时录入。
(2)开好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落实《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重点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时纳入会前学习,一般11月15日后再召开组织生活会(“智慧团建”组织生活会记录功能开放后及时录入)。
2.基层建设“强基工程”
(3)对各级团干部信息录入查缺补漏、应录尽录。
(4)开展好2021年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按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抓好落实,“对标定级”工作于12月15日前完成。团中央《工作指引》明确要求: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5)做好“学社衔接”工作,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团员要切实转入就业单位团组织。
(6)做好新发展团员发展录入工作,杜绝名额浪费。
(7)持续做好违规使用团旗、团徽标识情况自查自纠,抽查并指导各地核查违规使用团旗、团徽情况,正确的团旗团徽图案可在“中国共青团”网站首页进行下载。
3.团内激励
落实《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根据《大纲》和操作说明,指导督促基层团组织做好2021年度“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记载工作。重点:评议激励(团员先进性评价)、荣誉激励(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发展激励(推优入党)。
(8)评议激励: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围绕党史学习同步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9)荣誉激励:重点录入近3年(2019-2021)各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获得情况。根据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对象应当近5年获得过省级或者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今后将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资格核查。
(10)发展激励:重点更新团员在2021年度发展入党的情况,补录“入党时间”栏目;其中,经过团组织规范推优程序的,补录“推优入党情况”(若推优时间发生在2021年之前,也需补录)。2021年在学校发展入党、已毕业离校的学生党员,由入党所在学校负责提醒,请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团组织补录。
详细操作方法可参考《“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