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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03-14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基层团组织:

为规范我校共青团工作流程,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共青团凝聚力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引领青年、服务青年、联系青年的职能,经校团委研究,制定我校二级学院团总支、基层团组织机构设置办法,明确相应工作职责,现公布如下:

一、 团的基层(学院)委员会建设

1、团总支部委员会

设书记一人,其他委员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学院实际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实践委员。团总支委员由学院辅导员、青年教师兼任或择优选拔学生担任。

2、团总支书记职责

整体负责学院团总支工作,主持团的日常事务,起草团总支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明确委员分工,及时转达上级党、团组织的知识和要求;负责学院团员情况的统计、归档,并协助校团委做好本学院团内评优评先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并积极配合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和培养;积极组织开展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召集团总支全委会,及时、准确的向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并反映团员青年的呼声和意见。

3、团总支委员职责

建立和健全共青团档案,负责团员发展、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管理、团费收缴、团支部达标升级及团干培训等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关心团员青年身心健康,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拓展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大学生“创青春”“挑战杯”科技竞赛等各项工作;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开展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青年教师的联合工作,引导青年教师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 团支部委员会建设

1、团支部委员会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其它委员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和权益委员。团员人数在七名以下的支部中,可以不设委员会,只需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由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2、团支部书记职责

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3、团支委委员职责

做好团的组织工作,按时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关系接转、团费缴纳;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团员合法权益;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基础文明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为重点的思想教育活动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团员主题教育活动和特色团支部、团日活动,组织团员和青年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校园文化活动。

三、 说明

二级学院团总支委员、团支委任期一般为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山东艺术学院年度共青团工作评比表彰中先进个人获得者、山东艺术学院青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主持人需为所在团组织专、兼职团干部。

共青团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