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编是我国民事立法重要创新,坚守以人为本,维护人身尊严与合法权益。紧扣十五五发展要求,强化数字时代权益保护,整治网络侵权、信息泄露,以法治全面守护公民人格权。

一、 民法典人格权编内容速览
• 人格尊严
神圣不可侵犯,法律保驾护航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 肖像权与声音权
禁止以丑化、污损、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
侵害他人肖像权
声音权参照肖像权保护,拒绝伪造污损
•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
禁止刺探、侵扰、泄露、公开他人隐私
个人信息处理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禁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侵害他人身体和健康
禁止买卖人体细胞、组织、器官和遗体
• 名誉权与荣誉权
禁止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
• 侵权禁令
人格权受侵害时
可申请法院责令行为人停止相关行为
防止损害扩大,及时止损救济


二、“十五五”规划·人格权
法治新部署
• 强化数字时代人格权保护
针对AI换脸、深度伪造、网络暴力等新型侵权
完善法律规则,明确平台责任
• 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健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
公开全流程规范
严厉打击信息泄露与滥用
• 健全人格权侵害救济机制
推动人格权侵害禁令落地
完善精神损害赔偿
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渠道
• 推进人格权保护普法宣传
让人格权保护走进校园、社区、企业
提升公众维权意识与法治观念
• 护航新质生产力健康发展
平衡数字技术创新与人格权益保护
为新技术划定合法边界,促进规范发展
三、守护人格尊严,我们应该怎么做
学法懂法,心中有尺
尊重他人,不越红线
保护隐私,不拍不泄
肖像名誉,不污不谤
理性用网,拒绝网暴
遭遇侵权,依法维权
抵制伪造,清朗言行

人格权保护,需要法律保障,更需全民参与。“十五五”新征程上,让我们以《民法典》为遵循,将人格尊严刻在心中、依法维权落在行动上,以法治筑牢人格尊严保护屏障!
(图文:梅若婷、许晓瑞 编辑:李一鸣 责任编辑:赵敏 审核:王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