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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6:赶紧了解!家业传承,法律早有规定

发布者:团委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6-05-12 [来源]: [浏览次数]: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

传统的“身后嘱托”正面临现实挑战

当前“十五五”规划

已将民生保障列为发展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继承编也对新时代背景下

继承的相关问题作出了科学回应

依法传家,小家安则大家稳



继承编分为“一般规定”“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处理”

共4章45条内容

让我们一起来走进“继承编”!

PART.01一般规定·依法传家的总章程

继承开始:

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遗产范围:

合法财产、股权、知识产权、网络虚拟财产等均属遗产,但人身权不得继承。

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优先,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执行。

权利保护:

继承权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为3年。

继承放弃:

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PART.02法定继承·依法传家的公平守护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如是)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困难者、尽主要扶养义务者可多分。

丧偶儿媳/女婿:

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PART.03遗嘱继承和遗赠·依法传家的心意表达

遗嘱形式:

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均有效

公证优先废除:

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特留份制度: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扶养协议后受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遗赠>法定继承。

遗嘱见证人:

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PART.04遗产的处理·依法传家的圆满句号

遗产管理人:

可指定遗嘱执行人,未指定的由继承人推选,负责处理遗产事务。

债务清偿:

遗产优先用于清偿税款和债务,超出部分继承人无义务偿还。

无人继承:

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但继承人以外的扶养人可适当分得。

胎儿份额:

遗产分割时,应当为胎儿保留份额,出生后即可享有。

继承宽恕: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情形可能丧失继承权,但后续获得宽恕可恢复继承权。


助力“十五五”时期和谐家庭建设

从依法传家开始

不生纷争、不伤和气

让传承有温度

让爱不留遗憾

不生纷争、不伤和气

让每一份爱与责任都落地有声


(图文:梅若婷、代乐 编辑:胡婉丽 责任编辑:赵敏 审核:王雯)